“馬斯克因狗狗幣傳銷被起訴”并非空穴來風,而是近年來加密貨幣領域最受關注的法律爭議之一,這一說法源于2022年美國狗狗幣投資者發(fā)起的集體訴訟,原告方指控馬斯克通過社交媒體操縱狗狗幣價格,構成“欺詐性傳銷”,這場訴訟的核心爭議是什么?馬斯克是否真的面臨“傳銷”指控?

訴訟核心:馬斯克是否“操縱市場+欺詐”

2022年6月,多名狗狗幣投資者向美國聯(lián)邦法院提起集體訴訟,指控馬斯克及其公司(包括SpaceX、Tesla、The Boring Company)長期通過社交媒體(如Twitter)和公開宣傳,人為推高狗狗幣價格,隨后在高位拋售獲利,導致投資者蒙受巨額損失,原告方認為,馬斯克的行為涉嫌違反美國《證券交易法》中的反欺詐條款,并構成“金字塔式騙局”——即通過吸引新投資者入局來支付早期參與者收益,而非狗狗幣的實際價值支撐。

具體來看,原告列舉了馬斯克的“關鍵操作”:2021年,他在《周六夜現(xiàn)場》節(jié)目中稱狗狗幣是“騙局”(hustle),卻仍頻繁發(fā)推宣傳狗狗幣(如“狗狗幣到月球”“狗狗幣是人民的貨幣”);SpaceX曾宣布接受狗狗幣支付火箭發(fā)射費用,The Boring Company也用狗狗幣進行商品促銷,這些行為被指制造了“狗狗幣具有真實價值”的假象,誘使普通投資者跟風買入,而馬斯克及相關方則在價格高位悄然減持。

法律爭議:“傳銷”指控是否成立

訴訟的核心爭議點在于:狗狗幣是否屬于“證券”?以及馬斯克的行為是否構成“欺詐性傳銷”。

從法律定義看,“傳銷”(Pyramid Scheme)的核心特征是“拉人頭獲利”,即主要依靠發(fā)展下線而非銷售實際產(chǎn)品獲取收益,而“證券”則指投資收益依賴他人努力的金融產(chǎn)品,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(SEC)尚未明確將狗狗幣歸類為“證券”,但此前已對其他加密貨幣(如Ripple的XRP)提起類似訴訟,判斷標準取決于“是否具備投資合同特征”(即投資者投入資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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、期待利潤,利潤來自他人努力)。

馬斯克方則堅決否認指控,稱狗狗幣是“一種玩笑式的加密貨幣”,其宣傳行為屬于“言論自由”,且未強迫任何人投資,其律師團隊在法庭上強調(diào),投資者應自行承擔加密貨幣市場的風險,馬斯克從未承諾狗狗幣價格會上漲。

進展與影響:訴訟尚未定論,但警示意義深遠

截至2024年,該訴訟仍在審理中,美國地方法院曾一度駁回部分指控,認為馬斯克的推文“模糊且夸張”,不構成明確的投資建議;但原告方上訴后,案件被重新審理,法院需進一步審查馬斯克的行為是否“直接影響狗狗幣價格及投資者決策”。

這場訴訟的結局對加密貨幣市場意義重大:若馬斯克被判責任,可能引發(fā)針對加密貨幣“名人代言”的集體訴訟潮,重塑市場規(guī)則;若勝訴,則可能強化“名人言論自由”在加密領域的邊界,但也可能讓普通投資者更難維權。

對于普通投資者而言,狗狗幣的爭議本質(zhì)是“投機泡沫”與“真實價值”的沖突,馬斯克的個人影響力確實曾推動狗狗幣價格暴漲(2021年漲幅超13000%),但其言論的隨意性與加密貨幣的波動性,也讓無數(shù)投資者成為“接盤俠”,無論最終結果如何,這場“馬斯克 vs 狗狗幣投資者”的訴訟,都揭示了加密貨幣市場的野蠻與脆弱——在缺乏明確監(jiān)管的領域,高收益背后往往隱藏著難以預見的風險。